材料成分属性必须符合欧盟纺织品标识法规和DIN EN 12934(填充物标识)的规定。请注意,只能使用欧盟纺织品标识法规附件(“纺织纤维命名列表”)中列出的术语。
在维护过程中可避免的错误:
- 颜色信息:在“材料成分”属性中,不允许包含颜色信息。每个变体可以有不同的材料组成。
- 拼写错误:确保拼写正确。不接受拼写错误,例如“Bauwolle”而不是“Baumwolle”或缩写等拼写错误。
- 产品信息:“材料成分”不允许包含关于有关产品的其他信息,例如“透气”、“易护理”或产品尺寸信息。
- 百分比表示:每个组分列出的纤维份额总和必须分别为100%。其他纤维的份额不得超过5%。
- 羽绒:在羽绒产品中,“Füllung”或“Wattierung”组件中必须至少列出60%的羽绒,否则不能宣传为羽绒产品。
- 丝绸:在丝绸产品中,“材料成分”属性中必须至少列出50%的丝绸,否则不能宣传为丝绸产品。
-羊绒:在羊绒产品中,“材料成分”属性中必须至少列出50%的羊绒,否则不能宣传为羊绒产品。
- 不允许在“材料成分”中使用英文术语。
- 在各组件之间(例如,上层材料和填充物)必须使用空格或段落。缺少空格的文本,缺少空格的文本--如 "外层材料:100% 聚酯填充物:90% 鹅绒,10% 鹅毛"--可能会导致错误。
根据《欧盟纺织品标签条例》,只有在“材料成分”属性中列出了相关的纺织纤维时,可以在描述文本中使用品牌纤维。
例如:如果在文本中使用LYCRA®,则“材料成分”属性中必须列出弹性纤维/氨纶。
请注意,OTTO无法提供有关法规的更多信息。请自行了解法规和标准。
正确维护“材料成分”属性的示例:
请注意,必须正确列出各种组件。组件是服装的一个部分。如果一个组件是由不同于上层材料的材料制成的,则必须在“材料成分”中单独列出该组件。
如果您有一个带有一个组件的产品:
在这种情况下,“材料成分”应该保持如下:
[组件][冒号][空格][纤维份额,以百分比表示][空格][纤维名称]
如果您有一个带有多个组件的产品:
在这种情况下,“材料成分”应该保持如下:
[组件][冒号][空格][纤维份额,以百分比表示][空格][纤维名称][句点][空格][组件2][冒号][空格][纤维份额,以百分比表示][空格][纤维名称][句点]等等。
请注意:组件必须始终明确命名,不允许使用“Obermaterial2”或“Komponente2”等表述。
注意:务必检查组件内的所有成分总和始终为10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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